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開說明
2021年12月18日,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經營范圍為制造、銷售:穩定桿、沖壓件、其他汽車零部件;研究、開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2014年9月2號諸暨市環保局審批通過《年產200萬支穩定桿建設項目》,批復文號為諸環建[2014]114號,由于市場原因,該項目已取消。企業又于2016年9月通過諸暨市環保局審批《年產150萬支汽車穩定桿、3000噸沖壓件及其它汽車零部件建設項目》,批復文號為諸環建[2016]84號。該項目于2017年1月17日通過驗收登記,登記文號為諸環建認[2017]8-3號。
現企業新增自動化端部成型設備、自動上料中頻加熱設備、步進式淬火爐、輸送帶式回火爐、拋丸強化機、表面涂裝自動化生產線、二次硫化自動化生產線、機器人設備系統、焊接機器人生產線等生產設備,建成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的生產線。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杭州科桓環境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編制完成了《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5月14日予以批復(諸環建〔2021〕146號)。
本項目于2021年5月份開工建設,2021年10月份竣工并開始調試運行,企業已進行了排污許可證登記(登記編號91330600313626426F001X)。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8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環評報告及批復確定的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的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對照,項目性質、建設地點、生產工藝、主要設備及原輔材料等與原審批環評和批復基本一致。
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進行對照,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營運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生產廢水,因本項目不新增員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項目生產廢水由廠內污水處理裝置預處理達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由諸暨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諸暨市海東水處理公司污水處理廠)處理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后排入浦陽江。
(二)廢氣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噴塑烘干廢氣、淬火、回火產生的油煙廢氣、手工打磨產生的打磨粉塵、焊接產生的焊接粉塵等。
1# 端部加熱、熱成型廢氣、2# 端部加熱、熱成型廢氣、3#淬火、回火廢氣、墩粗加熱感應爐廢氣、4#淬火、回火廢氣、5#淬火、回火廢氣、7#淬火廢氣(淬火平臺、直桿淬火)、8#箱式回火廢氣收集后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高空排放。
6# 拋丸廢氣、9#打磨粉塵、10#焊接煙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處理后高空排放。
11#補漆廢氣收集后經噴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12#噴塑粉塵收集后經配套多單元小旋風+濾芯過濾雙極回收收集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排放。
13#噴塑烘干廢氣收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14#燃氣加熱爐廢氣收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硫化壓裝廢氣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業設備盡量布置在生產廠房內,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降低機械設備運轉時部件間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產噪聲的產生;合理安排各類機械設備的作業時間。
(四)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廢邊角料、收集粉塵、廢焊絲物資公司回收利用,廢棄塑粉廠家回收,廢噴漆瓶、廢包裝桶(包括脫脂劑、硅烷處理劑等的包裝桶)、油煙凈化器廢油、廢水處理污泥、廢活性炭、漆渣、廢槽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16日~17日),廢水納管口中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偭住钡畲笕站鶟舛染稀豆I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1#端部加熱、熱成型廢氣、2# 端部加熱、熱成型廢氣、3#淬火、回火廢氣、墩粗加熱感應爐廢氣、4#淬火、回火廢氣、5#淬火、回火廢氣、7#淬火廢氣(淬火平臺、直桿淬火)、8#箱式回火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6# 拋丸廢氣處理設施、10#焊接煙塵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8#箱式回火廢氣處理設施、13#噴塑烘干廢氣排氣筒、14#燃氣加熱爐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SO2、NOx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中重點區域原則上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實施改造要求。
9#打磨粉塵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11#補漆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VOCs、非甲烷總烴、12#噴塑粉塵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13#噴塑烘干廢氣排氣筒出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相應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16日~17日),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乙酸乙酯、苯系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車間門口非甲烷總烴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37822-2019)附錄A中的特別排放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16日~17日),項目四周廠界晝間噪聲監測值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項目敏感點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廢邊角料、收集粉塵、廢焊絲物資公司回收利用,廢棄塑粉廠家回收,廢噴漆瓶、廢包裝桶(包括脫脂劑、硅烷處理劑等的包裝桶)、油煙凈化器廢油、廢水處理污泥、廢活性炭、漆渣、廢槽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總量控制
根據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實施后部分工序在不超過限定的年總生產時間情況下,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復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正常運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影響分析范圍內。
六、驗收結論
經檢查,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環保手續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已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廢水、廢氣、噪聲能達標排放,固廢暫存與處置基本規范,驗收資料基本齊全。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50萬根穩定桿建設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內容。定期規范廢氣處理設備維護,確保廢氣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單位完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竣工環保驗收檔案資料,按要求落實驗收公示及信息平臺申報等相關工作。
3.完善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環保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落實專門人員管理,確保各污染物處理設施長期穩定正常運轉、污染物達標排放。
八、信息公開
1、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19日---2022年1月17日。
2、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 電話:0575-87014492
3、建設單位
浙江金晟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3575595327
4、公開網址
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m.dm23.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