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8日,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耀江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位于陶朱街道城西開發區建工路1號,2005年企業委托紹興市環球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耀江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擴建年產 2060(臺)糧食機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于2005年9 月取得審批意見(諸環建【2005】62號),并于2009年11月竣工環保驗收,并于2016年取得排污許可證(證號:浙 DB2016A0111)。
現企業計劃將原有的部分產品噴塑工藝改為噴漆工藝,提出年產 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實施后企業產能不變。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杭州智特環保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編制完成了《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9月9日予以批復(諸環建〔2021〕281 號)。
本項目于2021年10月份開工建設,2022年3月份竣工并開始調試運行。企業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編號91330600146214968P001Z。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4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5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環評報告及批復確定的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的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對照,項目性質、建設地點、生產工藝、主要設備及原輔材料等與原審批環評和批復基本一致。其中環保設施略有變動:
環評中打磨過程產生的粉塵通過配套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獨立排氣筒排放。實際打磨在密閉噴漆房內進行,和涂裝廢氣收集后經水簾及水噴淋+光氧催化+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進行對照:根據檢測報告,驗收監測期間,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3/ 2146-2018)的排放標準,顆粒物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生活廢水,現有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納管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打磨粉塵、涂裝廢氣;實際打磨在密閉噴漆房內進行,和涂裝廢氣一起收集后經水簾及水噴淋+光氧催化+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業設備盡量布置在生產廠房內,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降低機械設備運轉時部件間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產噪聲的產生;合理安排各類機械設備的作業時間。
(四)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打磨粉塵塵灰為一般固廢,外售物資回收單位,污泥、漆渣、廢活性炭、廢包裝桶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污水納管口中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動植物油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總磷、氨氮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涂裝、打磨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二甲苯、乙酸酯類、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 《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3/ 2146-2018)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廠界無組織廢氣中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3/ 2146-2018)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項目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生活廢水,現有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納管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打磨粉塵、涂裝廢氣;實際打磨在密閉噴漆房內進行,和涂裝廢氣一起收集后經水簾及水噴淋+光氧催化+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業設備盡量布置在生產廠房內,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降低機械設備運轉時部件間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產噪聲的產生;合理安排各類機械設備的作業時間。
(四)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打磨粉塵塵灰為一般固廢,外售物資回收單位,污泥、漆渣、廢活性炭、廢包裝桶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污水納管口中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動植物油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偭?、氨氮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涂裝、打磨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二甲苯、乙酸酯類、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 《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3/ 2146-2018)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廠界無組織廢氣中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3/ 2146-2018)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車間門口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的特別排放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3月20日-21日),項目所在地四周廠界晝間噪聲監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項目敏感點晝間聲環境質量標準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打磨粉塵塵灰外售物資回收單位,污泥、漆渣、廢活性炭、廢包裝桶委托有資質單處置。
(5)總量控制
根據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實施后企業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復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正常運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影響分析范圍內。
六、驗收結論
經檢查,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環保手續基本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已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廢水、廢氣、噪聲能達標排放,固廢暫存與處置基本規范,驗收資料基本齊全。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60(臺)套糧食機械技術改造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內容。
2.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單位完善相關竣工環保驗收檔案資料,按要求落實驗收公示及信息平臺申報等相關工作。
八、信息公開
1、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2年5月29日---2022年6月28日。
2、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 電話:0575-87014492
3、建設單位
浙江展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3732226999
4、公開網址
浙江紹興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m.dm23.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