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依法成立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驗收工作組由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上虞分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浙江紹興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報告表編制單位)、紹興市上虞區水務集團、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代表和環保驗收、污水處理、環境監測、質量控制等領域的三名專業技術專家組成(具體驗收組名單附后)。驗收工作組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紹興市生態環境局《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審查意見》(虞環審[2022] 26號)等要求對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進行驗收,驗收工作組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工程環保執行情況報告和監測單位、環評單位等對項目竣工環保相關工作的匯報,現場檢查了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審閱并核實有關資料,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為技改工程,建設地點為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緯三東路5號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本次項目屬于原址擴容改造,改造完成后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由10萬m3 /d設計處理能力擴容至12萬m3/d。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上虞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處理系統的平均處理水量已經達到8.3萬 m3/d,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平均處理水量已經達到9.0萬 m3/d。上虞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已接近滿負荷運行,本項目進行技改挖潛,將原有生活污水處理系統10萬m3/d設計處理能力擴容至12萬m3/d。
水處理公司委托浙江環科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線原址擴容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報告表》,該報告表于2022年3月22號經紹興市生態環境局批準,文號為虞環審[2022]22號。
本工程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均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等情況發生。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約550萬元,全為環保投資。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本期項目廢水處理總規??刂茷樯钗鬯?2萬噸/日。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工程與環評審批文件對比,無重大變動發生。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次項目屬于現有污水處理工程擴容改造,將原有生活污水處理系統10萬 m3/d設計處理能力擴容至12萬m3/d,本次改建項目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和原有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改造完成后的工藝流程一致。具體工藝流程如下:
清潔排放改造完成后主要以方案一作為主運行方案,方案二處理工藝以及其中的活性炭投加環節均主要作為應急手段運行。
達標尾水均通過廠區高位井排入杭州灣海域。
(二)廢氣
根據工程特征,本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污水處理過程及污泥處理過程中散發出來的惡臭類污染物。污水處理工程因生物作用會產生一些惡臭類廢氣,主要是硫化氫和氨,惡臭廢氣產生環節主要在缺氧池、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間等環節。
本次項目只涉及增加管道泵,管道改造等,不涉及增加產生惡臭氣體的處理單元面積,惡臭污染物排放源強幾乎不會改變,環評不作定量分析。
現有污水處理單元設施均已設有專門加蓋和臭氣收集措施,收集的惡臭廢氣通過生物濾池除臭裝置等處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治理措施完善,因此改造工程對大氣環境影響甚微。
(三)噪聲
本項目建成后,噪聲主要來源于管道泵、鼓風機、投加泵等設備噪聲。主要降噪措施:1、對于鼓風機的進風口,設置進風口消聲器、隔聲罩殼,管道外殼設置阻尼層;對管道泵、投加泵等設置隔聲罩殼,通過廠區建筑分布設置隔聲屏障。 2、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3、在工程設計、設備選型、管線設計、隔聲消聲設計時要嚴格按照《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T 50087-2013)的要求進行。 4、廠區內合理布局,并加強廠界四周的綠化。
(四)固廢
生活污水處理過程固廢主要是處理產生污泥。項目污泥不經廠內貯存,產生后直接密閉輸送至上虞恒宇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廠內進行深度脫水,干化后污泥由紹興上虞環興污泥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置。
(五)其他環保設施
本項目在生活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設施,生活線主要為pH、COD、氨氮、總氮總磷、流量儀各一臺,已通過驗收與環保平臺聯網。
四、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結果
(一) 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浙江紹興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15日連續對本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驗收期間,滿足生產負荷大于75%的驗收條件。根據驗收監測報告,主要結果如下: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線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排放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3/2169-2018)表 1 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要求,其余指標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 一級 A 標準限值,其中總汞、總鉻、總鎘、總砷、總鉛、烷基汞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限值。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設施廢氣排放口氨和硫化氫的排放速率、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甲烷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的二級標準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晝間、夜間廠界噪環境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3類標準。
4、固廢處置:
本項目生活污水處理過程固廢主要是處理產生污泥。項目污泥不經廠內貯存,產生后直接密閉輸送至上虞恒宇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廠內進行深度脫水,干化后污泥由紹興上虞環興污泥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置。
五、總量控制:
該公司全廠廢水中COD、氨氮的排放總量符合本項目環評的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六、驗收結論和建議
(一)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符合驗收條件,同意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址擴容改造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二)建議
1、建議企業加強在線監控設施的維護,確保正常運行。
2、建議企業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和各類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九、信息公開
1. 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2日。
2. 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上虞分局 電話:0575-82027624
3. 建設單位
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電話:許總:0575-82390716
4. 公開網址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m.dm23.cc/
紹興市上虞區水處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